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胡薇 陈月飞) 9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汇报,启动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副省长陈星莺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仲梓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在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上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发展好精神卫生事业,规范好精神卫生服务,维护好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改善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态稳定和人际和谐、提升公众幸福感的重要措施,是培养良好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推动精神卫生法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要发扬务实作风,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陈星莺在代表省政府汇报全省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基本情况时说,精神卫生法2013年正式实施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有力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正常开展;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强化重点干预,全面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规范诊断治疗,切实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精神卫生管理体制,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提高精神卫生保障水平。
会后,执法检查组将赴苏州、无锡、泰州、盐城四市实地检查。此前,已委托徐州、镇江、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