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刘慧洋 杨波) 8月30日,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在获批两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发布《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提出“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鼓励支持连云港各级党政干部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先行先试、突破创新。
该暂行办法对“容错纠错”情形进行界定,分为容错免责、容错追责和不予容错三种情形。对被认定容错免责的,各类考核考察、提拔任用、职级职称衔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均不受影响。对被认定容错追责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理。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合理安排使用。对被认定不予容错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连云港自贸片区获批两年来,取得一系列制度创新和经济发展成果。截至今年7月底,省定任务涉及连云港市128项,有效实施率达95%,国务院前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率超过80%;形成制度创新成果91项。获批以来,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年均增长56.5%,占全市同期的25.7%;外贸进出口总额264.3亿元,年均增长103.5%,占全市同期的19.1%。片区企业数超10500家,较获批前增加8.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