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顾敏) 省纪委监委8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查处违法作坊消极应付等问题。
2017年元旦和国庆节前,南通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乔红集先后两次接受辖区内某私营企业主邀请赴云南腾冲旅游,并由企业主为其支付旅游相关费用共计2.7万元,后又收受该企业主所送茅台狗年生肖酒一箱(6瓶)。今年3月,乔红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7年元旦前,时任徐州市贾汪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的王庆路应辖区内某经济薄弱村邀请,到商场购物并接受宴请,花费共计5712元。此外,2018年和2019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王庆路先后多次收受3个经济薄弱村所送礼品礼金共计8500元。今年4月,王庆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8年国庆和2019年“五一”假期,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沈宽平与家人驾驶私家车赴安徽黄山、福建鼓浪屿、浙江雁荡山、河南开封府等6个省区市若干景点旅游,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3355元,住宿、餐饮、门票及过路费等旅游费用1.4万元,通过虚开车辆维修费发票在残疾人联合会公款报销。旅游期间均安排残联相关人员陪同。今年4月,沈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019年3月,建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某作坊违法炼制猪油、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举报,该疾控中心主任朱洪刚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就以“没有库存、不再生产”为由推卸不管。在有关部门明确由疫控中心牵头处理该问题后,又以检查时“厂门紧闭、电话不通”为由敷衍应付,未作进一步调查处置。在县政府召集多部门协调处理后,疫控中心仍未按照分工履职,没有核实生产原料来源、检疫等情况,也没有查清猪油、油渣数量和销售去向,致使该作坊违法经营持续数月。2020年8月,朱洪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