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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纪检监察机关护航苏北农房改善 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2020-12-15 08:2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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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刘圩村这个省级“水美村庄”,一条小河穿村而过,造型各异的石桥将一排排白墙黛瓦的两层小楼连到一起,房前屋后树木成行,有着百年历史的古井、大树、老桥点缀其间,见证着这座古老村落的岁月变迁。如今,这样的田园风光在我省随处可见,一幅幅多姿多彩的乡村振兴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2018年9月以来,我省把苏北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计划3年内改善30万户。目前,已有20多万户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过上与时代同步的幸福生活。在这过程中,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农房改善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保证了农房改善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推进。

补齐小康短板,

让百姓“住有宜居”

每天傍晚,70岁的刘圩村村民王一山喜欢到村口的石桥旁走走。去年底,王一山一家六口人从住了近40年的破旧瓦房搬进崭新的二层小楼,过上“过去想都不敢想”的小康生活。“家里有水冲厕所,家具家电应有尽有,出门就有水泥路,河塘建成水景公园,睡觉都能笑醒!”他乐呵呵地说。

去年,我省全面启动苏北农房改造工程,省级财政预拨101亿元专项资金,完成2万多户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以及13万多户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任务。

记者采访发现,在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不仅建有党群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卫生室,还安装路灯、铺设管道天然气及雨水污水管网,并规划建设健身广场、文化礼堂……一批建设品质高、公共服务好、产业发展优、环境条件佳、文化特色足、群众满意度高的新型农村社区在全省建成,其中45个已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原先垃圾围村,住的又是老房子,不少村民一门心思要搬出去;现在水清圩美,环境特别好,谁都不愿走了。”王一山说。

家门口就业,

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今年7月,拿到新房钥匙,泗阳县爱园镇松张口新型农村社区63岁的低收入户张运道感觉握住了“稳稳”的幸福。

对他来说,这种幸福不仅是这辈子头一回住进“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洋气小楼,圆了安居梦,还在于在家门口就能有一份安稳工作。在离家1公里多的大林果蔬产业园,张运道日常负责给桃树林除除草、浇浇水,每月收入2000多元。张运道说,好政策让他过上新生活,越活越有滋味。

如今在苏北,乡村新型社区与产业配套“形影不离”。泗阳县八集乡六塘新型农村社区以雪菜种植、精细加工为特色,面积5000余亩,可带动就业约1500人;王集镇魏圩新型社区以油用牡丹、山核桃、精品果蔬为特色产业带,发展衍生性深加工、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产业;张家圩镇小史集新型社区突出农工结合,发展菊花和桃果深加工项目,仅菊花种植就达2000多亩,可带动100多人就业。

随着农房改善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像张运道一样享受着因产业兴旺带来的“家门口就业”的利好。

农房改善不仅改善了居住条件,也“改”出了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增长的新空间。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社区党委副书记茆长亮告诉记者,振友社区曾是“十三五”省定经济薄弱村,2015年社区集体收入仅为7万元,通过搬迁腾出680亩土地,社区把这些土地全部用来发展莲藕产业,仅此一项,每年就增加社区集体收入60万元。去年社区集体收入跃升至147万元,短短4年增加20倍,社区所有低收入农户全部实现脱贫。

监督护航,

助群众早日实现安居梦

“人上了年纪还是老地方住着习惯,这房子改造后跟新盖似的,住着舒服。”最近,金湖县塔集镇东方红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吕其英与前来回访危房改造情况的镇纪委工作人员拉家常,脸上满是舒心的笑容。

今年4月,金湖县纪委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吕其英家既没有被列为农房改善搬迁户,居住的危房也没有申请改造。原来,在东方红村去年启动的农房改善搬迁工作中,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徐在鹏未经吕其英同意便擅自将其列入农房改善搬迁计划。老人拒绝搬迁后,村里也没有对其居住的危房进行改造。6月初,徐在鹏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被立案审查,相关部门也迅速整改,在雨季前修好了吕其英家的房屋。

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省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践行“两个维护”,紧盯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等失职渎职问题,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从严查处各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苏北农房改善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我们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涉及省级部门的,通过向部门党组提出意见建议、约谈责任处室负责人等措施,推动完善制度规范,调整优化政策。涉及基层的,协调地方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督促深入研究部署、抓细压茬推进。”省纪委监委第十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说。

我省有关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还紧盯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中资金发放、招投标、采购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优亲厚友、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等行为。

宿迁市纪委监委对涉及农房改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梳理,总结了房屋拆建、土地出让、项目承建等10个容易滋生腐败环节,形成专报印发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加强警示提醒和监督检查。同步制发宿迁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纪律规定,明确20个严禁,以“负面清单”形式为全市农房改善工作划出纪律红线。

“纪检监察机关将农房改善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助力农房改善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推进。”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本报记者 顾 敏

标签:住有宜居;百姓;宿迁市
责编:陈康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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