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收入8月起实现累计正增长
前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3%,省级一般性支出被二次压减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今年省级预算拟作二次调整,不少新增支出用于保障改善民生、补助市县支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这份方案还带来了好消息:全省财政收入自5月份起实现当月正增长、8月份起实现累计正增长,经济和财政运行渐趋平稳。
有保有压,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
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今年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仍实现了增长。受省政府委托到会作方案说明的省财政厅厅长储永宏介绍,1-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34.58亿元,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520.80亿元,增长0.7%;非税收入完成1313.78亿元,增长11.5%;税收占比为83.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80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等带来的困难被有效克服。储永宏表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助企纾困,在去年减税降费近230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减税降费仍将达2300亿元左右,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稳定发展。随着推动经济循环畅通的“苏政50条”和支持中小企业的“苏政办22条”等政策效用逐步显现,全省财政收入自5月份起实现当月正增长、8月份起实现累计正增长,经济和财政运行渐趋平稳。
为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今年省级一般性支出被二次压减。1-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555.11亿元,增长5.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8.41亿元。“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支出,省级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5%。”储永宏表示,我省完善重点支出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落实省委省政府“1+5”文件、保障改善民生、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推动中央“2万亿”分配我省的594亿元资金落地见效,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另外我省还加快预算执行,省本级执行进度为80.2%,较上年同期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134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为78.7%。
收支平衡,省级预算进行二次调整
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包括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省级社保基金预算调整4个方面。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增加443.8亿元,保持收支平衡。预算总收入由5353.3亿元调整为5797.1亿元,调增主要是中央补助、市县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增加。同时,因国家出台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政策,调减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亿元。预算总支出由5353.3亿元调整为5797.1亿元,支出调增事项包括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4.2亿元,主要是由于中央转移支付增加,卫健农林水等支出相应增加,另外上解中央支出增加94.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增加209.2亿元,主要是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有所增加。一方面,财政部今年第四批下达我省的86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纳入我省第二次预算调整;另一方面,因车辆通行费收入、彩票公益金及发行业务费等收入有所减少,基金总收入由2487.2亿元调整为3313.4亿元,增加826.2亿元。由此,我省对基金总支出作相应调整,主要转贷地方使用,支持全省451个棚户区改造、铁路、轨道交通、水利、环保等重大项目建设。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略微减少。由于省级运输企业利润收入减少4.9亿元,同时投资服务业企业利润收入有所增加等因素,总收入由41.2亿元调整为40.9亿元,减少0.3亿元。总支出也因此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
省级社保基金预算也略有减少。这是因为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减少39.5亿元,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有所增加,省级社保基金总收入由2149.2亿元调整为2113亿元;总支出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储永宏表示,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调整有必要,应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认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增加了对我省的补助资金,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也坚持有保有压,适当调整支出结构,因此对2020年省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是必要的。
省人大财经委也建议省政府要求财政等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重点领域的预算支出进度,努力提升预算执行的到位率。持续抓好中央直达资金的使用,确保下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同时研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更多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更好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两新一重”、民生支出保障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落地见效,注重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记者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