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6日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综合考核指标准入、优化、退出机制,提升指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的有关要求,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省考核工作委员会印发《江苏省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指标管理办法》。
考核指标是衡量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标尺”,直接关系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发挥。随着我省综合考核工作的不断深化,指标管理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省考核办组织考核牵头单位及第三方智库,深入开展调研,对我省指标管理的现状、问题、原因进行了梳理分析,按照依法合规、贴近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修订形成了指标管理办法。《办法》从指标规范、指标设置、指标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指标“进、管、评、出”相关要求,严格标准要求和纪律约束,有效回应基层关切,重在可操作、能落地,为加强指标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把指标数量控制住、程序设计好、要求提明确。明确了指标管理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职责分工,规范了指标类别、要素构成和准入条件,设置了哪些指标不能进的“负面清单”,提出存在不符合中央及省委为基层减负要求等8种情形的,不得设立为指标。规定了年度指标修订的总体原则,指标体系形成引入专家论证等决策程序,力争让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规范。强调要提高考核数据质量、健全反馈机制、统筹组织实施、规范多头考核。坚持考人先考己,严格工作纪律要求,明确考核指标管理单位也要接受履职考核。
《办法》印发后,省考核办将会同考核牵头单位,在政策解读和刚性执行上下功夫,加强指标面上指导和审核把关,进一步提升我省综合考核指标的牵引性、精准性、规范性,不断放大考核的综合效应。
(李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