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河网密布,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更是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三地治水如何从单兵作战转向更好地协同合作?10月16日上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新闻发布会在上海举行,会上对近日出台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进行专门解读。
《联保方案》由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9月30日,《联保方案》正式印发。
《方案》明确,根据一体化示范区和协调区的范围,47个主要跨界水体纳入《联保方案》实施范围,其中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等“一河三湖”是加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的重点。
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是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根据《联保方案》,在已有“太湖淀山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的基础上,2020年,太浦河、淀山湖、汾湖及元荡等“一河三湖”完成联合河(湖)长制的建立工作。日常管理实行轮值制,原则上轮值期为一年。轮值期间牵头单位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河(湖)长共同巡河,研究确定联合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共同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要工作。其他重点跨界水体,由相关地市参照“一河三湖”的模式,2020年完成联合河(湖)长制的建立工作。
在联合监管方面,将以太浦河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太浦河水生态保护和管控要求,强化岸上、水上污染源监管,优化水资源联合调度模式和应急事件协同联动。
“《联保方案》更加夯实了各方在跨界水体协同保护上的职责。比如,此次确定纳入联保范围的47个重点跨界水体,由于位于省界毗邻地区,原先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管理空白。《联保方案》提出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就是希望对交界区域形成上下游、左右岸无缝衔接,弥合掉管理的真空地带。通过各方管理边界的相互融合,推进三地在河湖保护上责任共担、效益共享、共保共治。”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石清说。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