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许崇静)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获悉,“十三五”以来,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消防执法改革各项要求,推动我省消防事业发展,累计投入省级消防救援专项资金18.87亿元,为构建“平安江苏”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着力提升全省消防经费保障水平
累计安排省级消防业务经费4.4亿元,补助基层消防救援队伍1.5亿元,积极引导全省各地加大消防经费投入。2019年全省财政总投入达到33.1亿元,较2016年增加8.8亿元,年均增幅达11%。
聚力支持消防装备建设全面升级
累计安排专项经费1.9亿元,用于区域灭火救援中心购置重型化工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装备和药剂,加强全省“高低大化”(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商业体及石油化工)特种攻坚车辆配备,推动全省消防装备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累计安排消防战损经费5800余万元,有效解决特大事故中的装备损耗问题,支持消防救援队伍快速恢复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