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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率先出台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
2020-05-07 12:0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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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江苏是去年12月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之后,首个出台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省份。

总目标

《方案》指出,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方案》要求,坚持立足农村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性,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整体推进,到2025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20个,省级示范项目不少于100个,支持市县自主开展一批项目,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格局。

出亮点

《方案》贯彻落实了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立足江苏省情,按照省厅“讲政治、勇担当、走在前”“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的工作要求,在内涵内容、政策举措等方面进行拓展创新,体现了江苏特色。《方案》提出了全区域全要素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公共空间治理是江苏特有的内容,在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及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明确体现。根据《方案》,江苏将落实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摸清乡村公共资源本底,厘清权属,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乡村道路、河道、广场、荒地等整治,探索推动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优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强保障

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明确了允许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合理调整、节余指标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申请流量和挂钩指标、鼓励建设用地整治成生态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式管理6条支持政策,适用于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市县自主开展的项目可享受除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之外的其他政策。

在资金渠道方面,《方案》指出,国家试点、省级示范和市县自主开展的项目均由地方统筹解决资金投入,要实现资金平衡,避免形成新的隐性债务。省级资金重在引导,择优重点支持部分省级示范项目,按一定比例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具体比例根据项目整治规模、资金投入及指标产生情况确定,确保省级资金循环滚动使用。

在组织实施方面,《方案》提出,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立项和组织实施。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市县自主开展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以及所有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省厅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以及相关制度建设。

目前,江苏省厅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政策解读、项目管理指南、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下一步将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市县加快实施方案编制,推动项目及早落地见效。记者 沈佳暄 通讯员 王旭雁

新华日报社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标签:国土空间;整治;江苏省
责编:陈康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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