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6日讯 近日,省财政下达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8亿元,用于支持促进各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残疾人康复救助资金2.6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等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托养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推动各地开展残疾学生教育、残疾人就业和托养服务等工作;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补贴0.2亿元,用于对各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按标准给予补助。
该项资金的下达,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大力推动促进全省各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的全面开展。
记者 许海燕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