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2019-12-08 06: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为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国家人社部统一要求,江苏人社部门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即日起再取消42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比如,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时不需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等;申请工伤认定不需再提供“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证明”;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不需再提供“养老金异地领取资格证明”;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时不需再提供“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这些证明或直接取消、或改为部门间内部数据共享核查、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确保取消这些证明事项后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江苏广电

标签:群众负担;江苏人;养老金
责编:王迅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