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4日讯(通讯员 张健 见习记者 刘通)8月22日下午,南京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来自全市12个市级部门和12区(园区)督查人员以及各区联络员参加会议。会上对大气管控40条攻坚措施中工业企业、车船、扬尘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逐一解读,对督查要点逐一明确。
督查以见效为准
据了解,此次督查是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各板块围绕大气攻坚尽职履责的督查,主要目的就是为督促落实下半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确保各项治气攻坚举措得到有效落实。督查将以每日督查为抓手,通过督政与督企相结合、督总体进度与督重点项目相结合,强化督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权威性,督促各项举措取得成效,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首先,督查以督政为主。督促各区党委政府切实扛起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各板块在落实大气管控40条的进程中,有没有细化方案,有没有落实举措,各项工作有没有做到目标化、项目化、节点化,职能部门有没有将本部门治气工作抓好压实,责任有没有明确,任务有没有分解,项目有没有定期执行检查。
其次,以督企为辅。督促企业落实治污攻坚主体责任,对工业、车船、扬尘、臭氧污染管控情况进行抽查,看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看治污设施是否有效运行。
再次,以督效为准。督查以见效为准,看大气管控40条落实到位情况,看PM2.5浓度降低情况,看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每个区派驻一个督查组
此次督查工作,南京全市将成立12个大气攻坚督查组,每个区派驻一个督查组,各督查组要团结协作,制定好方案,明确好分工,相互借鉴经验,及时交办问题,每日汇总上报,服从统一指挥,接受综合调度,合力完成攻坚任务。
为了突出本次督查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本次督查特别实施了“五个一”机制(即每周一清单、每日一交办、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评估以及每人一手册),将督查任务和督查内容做到清单化、直观化、数据化。8月23日,12个督查组全面开展每日驻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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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5日起
南京绕城高速内拟禁行高排放机动车
中国江苏网8月24日讯(通讯员 张健 见习记者 刘通)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南京拟自2019年10月15日起每天7点一24点,高排放机动车在绕城高速公路内禁行。市民在2019年9月14日前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据《通告》规定,在本市绕城高速公路(G2503,不含)合围区域内,每日7时至24时,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行。高排放机动车是指国一(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二(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专项作业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汽车。其中,绕城高速公路G2503即原来的绕越高速公路G2501。
值得注意的是,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高排放机动车,相关部门将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及《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