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9日讯 统筹陆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江苏又有什么具体举措?近日召开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湾长制建设推进会议给出了答案。
我省沿海地区包括南通、连云港、盐城3个设区市,全省海岸线长954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海洋资源综合指数居全国第4位,国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近二分之一。沿海地区拥有全国最大面积的滨海湿地,划有盐城沿海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和启东长江口北支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前不久,盐城黄海湿地申遗成功,成为江苏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对海洋生态环境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连云港市成为全国首批5个湾长制试点地区之一。试点一年多来,形成“以海定陆、以陆护海、网格协同、信息保障”的湾长制工作模式,近岸海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目前,我省正在深入总结连云港湾长制试点工作经验,推进湾长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湾长制建设仍面临陆源入海污染压力依然较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不足等问题。根据要求,2019年底前,沿海三市要完成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沿海三市将全力开展沿海农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建立陆海统筹部门协调及多元共治体系。
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打造生态环境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海洋大环保格局,推动湾长制建设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将发挥新体制优势,建立“1+1+N”体系,即瞄准一个目标,编制一个规划,重点提升制度标准、监测监控、执法监管、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等五个能力,全力攻坚当前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丁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