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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县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放权基层: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2019-07-19 06:5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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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如何厘清各层级权责关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促进执法体系符合实际需要?7月16日至18日,省委编办召开全省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培训会,介绍综合执法改革的成功探索,明确改革基本任务,研究改革中碰到的问题。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派员授课,合力推动我省县域综合执法改革快步前行。

  综合设置队伍,打执法“组合拳”

  长期以来,执法队伍多而散,有的部门存在多支执法队伍。由此带来的多层、多头、重复和随意执法等弊端,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干扰,也不利于及时捕捉、解决问题。2014年,我省以市场监管领域为突破口,探索综合执法改革。此后,这一改革向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等领域延伸。我省多地先后出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等创新做法。

  连续5年,综合执法改革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整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并确定苏州市吴江区等13个县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去年10月,苏州市吴江区成立全省首家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建设管理、自然资源领域整合组建6支综合执法队伍,优化8支镇域综合执法队伍,打造全域综合执法体系。该区还出台24项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综合执法的标准化体系,释放执法“组合拳”的力量。

  南京市秦淮区虽不在试点之列,但主动报名参加此次培训。秦淮区委编办主任汪晓琼告诉记者,中心城区的综合执法改革势在必行,秦淮区将结合城市基层治理的特点,在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领域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因此抓住培训机遇,向先行先试地区取经。

  厘清权责关系,下移执法重心

  本轮机构改革,中央把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省如何做好县域综合执法改革?

  “首要任务是厘清权责关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人员力量下沉。” 省委编办主任俞军表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且乡镇(街道)没有行政执法权,对违法现象‘看得见管不着’,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我省综合执法改革的牵头部门,省委编办将各层级权责关系明确为:省级不设专门执法队伍(除中央规定的外),改设执法监督局,主要承担执法标准制定、监督指导以及重大执法、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区两级要明确由哪一级执法,市辖区能承担的执法职责由区履行,市本级加强指导监督;具体执法工作,主要由县乡两级承担。

  在此基础上,大力向基层放权。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执法权限,集中交给乡镇(街道)行使。各设区市要在试点基础上,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形成清单,成熟一批,赋予一批。

  改革过程中,一些地方反映,权力下来了,但机构、编制、人员以及相应的财力保障还没有同步下放,基层工作压力更大了。对此,省委编办要求各地机构编制部门,同步动态调整机构编制,促进人财物等资源更多地向基层倾斜。

  打造“四个一”,执法协同高效

  培训第一课,课堂设在苏州市吴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区划分899个基层网格和160个专业网格,每个专业网格覆盖约80家企业,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巡查。从指挥中心大屏可见,网格直通平台,便于高效处置。当地70%的问题在网格内解决,20%的问题推送到镇、区解决,其余的需要通过综合执法解决。综合执法与网格治理、联动指挥,形成“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模式。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张鸿飞感慨,执法早已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支撑转变,综合执法改革要深化创新驱动,在资源、力量、信息和手段整合等方面下功夫。

  县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任务,可用“四个一”概括:一套清单管权责,即建立县乡两级执法权责清单,明确乡镇综合执法局和县级5-7支执法队伍的权责边界;一个网格管治理,即整合各部门的网格,将各类监管执法事项融入一张网;一个中心管指挥,即建立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集成跨部门、跨条线、跨系统的数据,统一调度执法力量,实现执法精准高效和全覆盖;一支队伍管执法,即县级整合相近职能,组建5-7支执法队伍,在领域内做到“一支队伍管执法”,条件成熟的经济发达镇或街道做到区域内一支执法队伍。

  此次培训会明确县域综合执法改革“时间表”——11月底完成试点,12月省联合评估组对试点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通讯员 马锴 记者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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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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