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便捷、灵活、透明、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5月22日江苏海事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航运活力”共9个方面35项举措。
“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营商环境至于一个行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介绍,出台35项具体措施,是航运企业自身发展的现实需求,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困难和挑战,从国内、国际经济运行趋势看,航运业在2019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是助力长江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高质量服务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助力江苏区域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归根结底要靠更加有序经营秩序和更加良好市场环境来实现,着力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最终目的是聚企业聚人心,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只有营商环境好,已有航运企业才能留得住、发展得好,外来企业才会想投资兴业,全行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迸发。
江苏海事局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在营造优良法治环境方面。开展进江海船安全管理年、船舶进出港报告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中小型船舶突出违法行为整治年等三项行动,试行水上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措施,严厉打击“三无船”、非法引航、非法排污、超载运输等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通航秩序、净化通航环境、确保航运安全,为合法企业守法经营保驾护航。制定《六圩河口水域船舶航行规定》《江苏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管理办法》,解决通江河口通航环境复杂、重大水上水下施工影响通航安全和效率等难点问题。全面推行海事行政执法公示和海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发运行行政处罚网上曝光台,对外公示辖区2年内行政处罚案件结果。
——在持续优化通航环境方面。推广应用南京长江大桥航路优化和12.5米深水航道整治建筑物建设维护工作经验,推进桥区通航孔辨识度优化和重点区域助航设施提升工作。做好沪通长江大桥、连镇铁路五峰山大桥、常泰过江通道等重点涉水工程建设的水上交通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做好新造大型受限船舶进出江航行水上交通安全维护及服务保障工作。
——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方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施“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海事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率分别达到90%,90%,100%。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项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备案申请材料由4项调整至3项。“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审批流程由三级优化为二级。推行海船船员证书异地办理。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并联办理和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
——在营造良好经营环境方面。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实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无纸化”办理。联合口岸查验单位实施联合登临检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对兼有内贸和外贸航线运输的航运企业,部分国际航行船舶需临时调整为内贸营运的,简化登记手续办理,在不变更登记机关的情况下换发中文版国内航行国籍证书。对拥有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公司,推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简称ISM)一次审核可签发多个船旗国符合证明证书(简称DOC)的便利措施。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分步推行港建费远程申报,电子缴费试点运行工作。研究出台符合辖区特点的担保措施。持续推进“苏冀电煤航线”建设。
——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加快建设沿江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为过境和锚泊船舶提供生产生活、政务办理的综合服务,着力打造“功能全面、办事便捷、服务优质、船民满意”的水上综合服务品牌,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支撑。推动在重点港区和黄砂过驳区试点组建专业化交通服务公司,提供公益性水上交通服务。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在辖区有条件水域增设锚地,加强对锚泊船监管,缓解船舶锚泊困难。继续改进增强“船E行”水上智能导航系统,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丰富内容,满足船舶及相关港航企业航行参考、远程办理海事政务需要。多渠道引入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仲裁机构等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调解仲裁机制。
——在优化便利船员服务方面。深化校企合作船员培训合作,推动内河港航企业与辖区航运大专院校的合作,加快培养高素质内河船员队伍。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拓宽江苏船员国际化培养途径。拓展内河船员实操考试方式,试点开展海巡艇实船考试工作。深化“文明考场”建设,扩大无纸化评估范围,推行远程考场预约服务,方便船员随到随考。
——在推进绿色航运发展方面。持续推动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接收站建设。继续推进清洁能源在长江航运的应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和资金支持岸电设施建设、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继续推动沿江各市加快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推进实施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切实运用市场机制淘汰从事水上危化品运输的低标准航运公司和低标准船舶,并试点推广至干散货船选船机制,2019年辖区危险品船舶选船率达到90%以上。
——在改进海事监管方式方面。落实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落实诚信船公司奖励措施,加强与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使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海事监管模式,开发行政检查系统,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公开检查执法结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方面。为试点企业提供免费培训和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防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开展船舶横越风险防控、商渔船碰撞事故防控、试航船管理等课题研究,不断破解辖区航行安全难点问题。强化南京、张家港、太仓综合救助基地功能,优化水上应急救助基地和设施装备布局,推动重点区域配备大型专业化救助船艇及设备。开展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开展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工作,完善巡航救助一体化制度。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梅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