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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高考方案出炉:“3+1+2” 总分750分,2021年正式实施
2019-04-24 08: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杨甜子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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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江苏新高考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新高考科目设置将采用“3+1+2”模式,总分值由480分变成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将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2021年参加高考(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学生,将成为迎接新高考方案的第一批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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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高考方案

  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总分750分,科目设置“3+1+2”

  ●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

  学生根据高校的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内容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考试形式及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选择性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考试成绩及使用

  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高考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

  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高校录取方式

  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

  按平行志愿投档

  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多样化考试招生

  面向三类人群

  我省将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等三类人群分别实施相应的考试招生办法。

  普高毕业生就读高职院校的途径

  一是主要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对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是参加普通高考且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专科)统招批次的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途径

  考生主要通过参加对口升学统一考试报考省内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也可报考省内高职院校。

  未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以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对口升学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等三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为相关专业类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基本技能采用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专业基本技能成绩。考试方式均采用全省统一考试。

  社会人员就读高职院校的途径

  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5大变化

  变化之一

  高考录取成绩构成

  ◎现行方案: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两门选修科目测试,是以等级来呈现的。

  ◎新方案:高考总分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变化之二

  学业水平考试

  ◎现行方案: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必修科目测试和选修科目测试。必修科目测试各科满分100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修科目测试各科满分120分,实行的是等级计分,分为6个等级,用A+、A、B+、B、C、D表示。

  ◎新方案: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中,10门由省统一组织,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余4门由各市组织。选择性考试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变化之三

  志愿填报

  ◎现行方案: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8所院校(每所院校根据理科和文科形成两条分数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新方案: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填报志愿。

  变化之四

  录取方式

  ◎现行方案: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新方案: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变化之五

  投档批次

  现行高考方案依然区分了本一、本二批次。但在新高考方案中,本一、本二批次将正式合并。

标签:科目;考试;专业组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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