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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回应诉求传递政策 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
2019-03-05 07:1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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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在省政风热线直播活动中,多名群众提出不动产登记、砖窑厂管理、征收补偿款发放、山体滑坡后道路修复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袁晓军及相关负责人给予解答,并介绍政策规定。

  我省不动产登记改革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开通办事通道、在银行设立办事点等服务,给群众带来极大便利。那么,不动产登记能否完全利用手机、通过网络办理?袁晓军解释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我们具备‘不见面服务’的条件,但根据法律规定,为了确保交易安全,我们会在群众领证环节查验原件、当面询问。接下来,我们会利用身份认证技术,进一步加快推进网上办理,更加方便群众。”

  仪征市月塘镇李先生反映,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比较难,为了给自建房办理不动产登记,他去年7月去房产测绘部门办手续,虽然工作人员答应当年底前肯定去测绘,但至今也没见到测绘人员。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责人林颢回应,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前,需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和测绘结果,但测绘并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手续。“8个月还没有办结测绘,这确实有点说不过去。”林颢表示,直播结束后,他会请仪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当地住建部门协调,帮助李先生尽快办结不动产登记。

  去年12月,阜宁县一家砖窑厂因生产手续不全被当地电视问政节目曝光,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节目中表态,将查处非法砖窑厂。3月4日,当地群众反映,这家砖窑厂目前还在生产。袁晓军回复,对于砖窑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管两件事:砖窑厂是否占用耕地,有无合法采矿手续。省自然资源厅将派人去阜宁调查,如果该厂存在违法行为,首先责成其停止违法生产,然后立案调查。

  泰州市姜堰区居民询问,征收补偿款被镇里投资建厂房,只给农民发放补偿款利息,这是否符合政策?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的王永章回复,这一情况有待详查。按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如果涉及征收农用地,应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民。

  王永章表示,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然资源部门力推征地信息公开——全流程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并在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网站同步公开,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句容市张先生说,山体滑坡导致该市宝华镇一条道路中断,但9个月过去,路还没修好。袁晓军回复,工程勘察和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初步预算所需1.5亿元资金已落实,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为宝华镇政府。3月中旬该项目可进入审批程序,预计今年底恢复主体工程,2020年雨季前全面恢复交通。

  记者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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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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