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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出台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 问责机制有序推行
河长治河还清于民, 河湖长治水韵丰盈
2018-11-28 07: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鸿宇 王羊宝 陆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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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屋宇错落,近处树木青翠,目光沿着南官河流势扫去,天空中不时有几只鸟雀飞过,水中游鱼嬉戏,微风徐徐,涟漪层层。这是泰州市海陵区南官河城区段的一处风景,而谁又能想到,这里曾经是一条臭水河呢?

  “河水清了,环境好了”,家住左岸名都的居民赵先生经常在南官河边散步。在他的印象里,虽然南官河城区段早已从通航河道转变成为景观河道,但有一段时间,河道两岸杂乱无序,“现在好了,身边多了一条绿色长廊,连呼吸都觉得畅快多了。”

  而改变不止于此。这条北接新通扬运河,南入长江,跨越海陵、高港和医药高新区,全长26.6公里的通行航道,正一步步再现大河风光。沿河百姓说,是河长制让南官河旧貌换新颜啊!

  江淮交汇的泰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1.6万多条河流,1000多平方公里水面,96.3公里的长江岸线以及里下河地区密布的湿地资源,造就了水城泰州的独特风韵。在泰州,对“治水”问题的特别关注,已经持续多年。

  早在2012年,泰州市就启动实施河长制。2015年,该市将推行河长制纳入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市的重要内容。去年,全市正式出台《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将泰州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升格。

  “过去的河长制中,管护范围主要包括区域骨干河道、重要河道、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泰州市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胡正平介绍,去年开始,在全市推行的河长制相当于“升级版”,明确提出对全市所有河道、湖泊实行全覆盖管护,“管护范围更广、管护责任落实更具体”。

  “河长”不是冠名,而是意味着责任。治水单靠一个部门、一项措施是解决不了的,更重要的是通过河长上岗履职,解决河道管理难题,实现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得住”到“管得好”的大扭转。这就意味着,河长履职尽责是关系推行河长制成败的关键。

  今年8月,泰州市正式出台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河长巡河履职的过程成为解决河湖存在的实质性问题、促进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过程。至此,从建章立制到实质运转,以河长制促“河长治”,一幅“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画卷正在泰州大地徐徐展开,“水城水乡”的生态名片愈发熠熠生辉。

  四级河长织密责任网,河湖管护“高招”迭出

  “河长”,就是“一河之长”,从河渠源头到“最后一公里”,无论是水里还是岸上,河长将牵头整合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形成治水合力。在泰州市委、市政府推动下,全市所有市(区)及乡镇(街道)均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目前,泰州市已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覆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总河长,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22条流域性、区域性河道和里下河湖泊湖荡的河长。全市共落实市级河长13名、市(区)级河长116名、乡镇(街道)河长1571名、村级河长7620名。

  如今,河长制公示牌在一条条大小河流边树立起来,上面标示着河流名称及简介、各级河长的姓名和任务、监督电话等内容,让群众一目了然。“有问题,找河长”,不仅市民反映河道问题的渠道更加畅通,也促使前期摸排河道问题更加细致。

  与此同时,泰州各市(区)骨干河道“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对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长江和泰州引江河的河长制工作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各地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监测,对巡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止到11月上旬,全市乡镇级以上河长巡河履职达17780人次。

  重拳整治河道“三乱”,打造生态河湖样板

  “生态河湖是水治理最大目标,治水必须扭住这个关键!”“河长制是水制度最大创新,治水必须发挥河长作用!”去年10月9日,省政府发布实施《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照计划,《泰州市生态河湖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出台,以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为抓手,借助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市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系统工作机制,将全市上下凝聚成“一个拳头”去逐个击破治水难题,成为泰州破解复杂水问题的新战略。

  “政策出来了,我们不能让它‘悬空’。”胡正平表示,目前,市河长办已对全市河湖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按照“一河一档”“一河一策”要求,建立目录式可索引的工作台账,准确掌握水事动态情况,凡是影响河湖生态健康的行为,一律纳入彻底清查对象。“三乱”专项整治中,全市共开展执法巡查2300余次,并组织开展通榆河沿线专项执法巡查、“镇扬泰”水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防汛清障月等专项执法行动,及时组织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

  高标准打造样板河道,也是推进生态河湖治理的有效手段。目前,泰州市级层面正谋划把凤凰河、南官河、引江河、周山河这4条河道打造成样板河道,继续推进凤凰河、南官河景观提升工程和周山河整治年度工程,构建新的“双水绕城”滨水生态空间;继续实施引江河绿化全覆盖工程,打造清水生态走廊。

  强化河长履职,推进治水常态长效

  一河之长,分量很重,意味着责任和承诺,检验着能力和作风。而河长的压力也来自省、市相继出台的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同样明确了省级河长所管河湖市级河长的职责和市级河长所管河湖市(区)级河长的职责。

  今年8月8日,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印发的《泰州市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制定“一河(湖)一策”“生态河湖行动计划”方案,样板河道打造、黑臭水体治理、河道“三乱”治理及其他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

  河长制工作督查将由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会同市效能办共同开展,采用会议督查、实地督查和媒体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现对河长制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河长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完善,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决策失误、执行不力、处置不当等情形,将予以问责。市(区)级河长被问责的,市(区)级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降一个等次。

  “目前,各市(区)的‘一河(湖)一策’和‘生态河湖行动计划’方案都已制定完成,正在加快细化目标任务。”胡正平介绍,市(区)级河长在部署落实所管河湖年度目标任务时,要把推进生态河湖行动的要求全面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之中,确保生态河湖行动有具体项目抓手、有年度推进成效、有考核对照依据。“督查时就根据这些内容逐项核实,看各地有没有完成序时进度。”

  河湖治理非一日之功,推行河长制重在建立长效机制,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治理,实现“河长治”。正如泰州市总河长、市委主要领导所言,“今后一段时间,是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的关键期,也是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的攻坚期,各级河长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大力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全力推动河岸共治,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根本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尽早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和水质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朱鸿宇 王羊宝 陆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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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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