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日讯 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今年1到9月办案“大数据”,依法批准逮捕33663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24件,对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583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在办理昆山“8.27”案件中,江苏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查清案件事实,正确引导舆论,开展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通报,前9个月,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9556件43885人,同比分别上升8.5%和15.69%;依法批准逮捕23761件33663人,同比分别上升10.58%和17.34%。监督纠正不当减刑655人,同比上升63.3%,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27件,同比上升101.98%。
通报指出,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今年1-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犯罪46件63人,同比分别上升64.29%和61.54%;提起公诉53件77人,同比分别上升20.45%和18.46%。围绕推进污染防治,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61件476人,同比分别上升38.83%和49.69%;提起公诉999件2269人,同比分别上升4.61%和14.94%。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24件,同比上升24.53%,发放救助金807.5万元,同比上升42.3%,为“因案因害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
今年1-9月,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3239人,同比上升44.28%;变更强制措施、释放2580人,同比上升41.6%。不起诉刑事案件3031件4577人,同比分别上升67.92%和73.5%。在办理昆山“8.27”案件中,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查清案件事实,正确引导舆论,开展释法说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1到9月份,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359件436人;依法提起公诉465件583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54人。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段时间,江苏检察机关将围绕“高质量专业化”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司法办案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记者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