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协会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应注重调解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的有效衔接。要与乡村文化相结合,充分结合乡土人情、风俗习惯,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扩展人民调解范畴;要与城市社区文化相结合,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明星调解员,推动调委会、居委会职能联动。同时,提升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优配强调解员,既要吸收一批熟悉法律常识和调解业务的专业人员,也要吸引一些人头熟悉、德高望重的乡贤名人,形成专门组织与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与乡贤名人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新格局。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