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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光荣的您!江苏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2018-09-19 17:23:00  来源:交汇点  作者: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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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即日起江苏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江苏省民政厅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江苏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部署具体采集方案。

  该项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夯实退役军人保障基础,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以下为特别注意事项,提醒大家关注。

  1、哪些属于信息采集对象?

  主要包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

  2、主要采集哪些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采集内容不仅包括了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还包括主要诉求,由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3、采集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转业(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件及其他所需材料。部分对象需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4、没人通知,也需要去登记吗?

  需要!如果暂时没有通知,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信息采集的通知还没有传达到当地村(居)委会;二是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正在部署采集工作或已经集中张贴公告,但本人未知晓。鉴于这两种情况,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主动与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咨询信息采集工作。

  交汇点记者 唐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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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康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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