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6日讯 海安市6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反映当地祥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夜间噪声扰民,一直没有通过环保局验收。
接报后,海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监测人员7日5:20赴江苏祥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当天5:10左右(处于夜间时段)开机进料生产。监测显示,这家公司南厂界、西厂界夜间生产噪声均超标。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调查人员认定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祥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夜间生产噪声超标、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料遮盖物破损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目前,海安市环保局已对祥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查处,9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该公司已于7日晚向供电部门申请实施自行断电措施,停产整改。海安市高新区按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责成街道、村相关人员加强巡查督查,确保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此次信访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复访件,海安市高新区重视不够,相关工作人员对整改未完成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海安市纪委对监管不力的海安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郭玉祥和高新区海南办事处负责人张露,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