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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民生及环保基础设施外,江苏对区域限批区县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暂停审批
2018-05-22 13:3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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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江苏省环保厅刚刚就近期省厅对大丰区、滨海县、响水县、灌南县、灌云县等地实施区域限批后续管理再发政令解读。除此次专项解读的民生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下附清单)外,环保厅表示,自下发限批令起,其他建设项目环评暂停审批。

  省环保厅就相关限批明确解读称: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省环保厅提出明确要求,自区域限批文件下达之日起,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含已进入拟审批公示程序的)均暂停审批。

  值得关注的是,此番解读中,环保厅表示:列入国家、省“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污染减排、专项行动等考核内容的工程项目,可参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类项目进行管理。由国家、省国防科工办审批或备案的国防工程、军工类项目可纳入民生类项目进行管理。

  环保厅表示各地须严格执行省环保厅发布的区域限批决定,并负责通知辖区内审批局、开发区等具有环评审批职能的单位(部门)。区域限批执行情况纳入省环保厅解除限批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区域限批履职不到位的,省环保厅将依法予以严肃问责。

  通讯员省环轩 记者倪敏

  附:民生类、环保基础设施类项目清单

  

标签:区县;环评;所有;环保;江苏;建设;民生;基础;项目;区域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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