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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开发区出台政商交往行为指引
2018-05-07 07: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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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6日,经泰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泰兴经济开发区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和《泰兴经济开发区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出台。

  公职人员和企业人员应当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共同营造守法诚信、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良好政商环境。泰兴新出台的规定鼓励政商正常交往。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参加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及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年会、茶话会等旨在交流信息、听取意见、推动发展的公开商务活动,不得参加抽奖。

  (晓 勇 济 兵 晓 文)

标签:政商;泰兴开发区;交往;行为;泰兴;出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人员;指引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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