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湖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治太目标,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流域水质保持稳中趋好态势。太湖湖体水质稳定在Ⅳ类,富营养化程度保持轻度,考核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分别处于Ⅱ类、Ⅰ类和Ⅳ类,参考指标总氮为Ⅴ类。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2条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同比增加6条),另外3条为Ⅳ类,连续五年消除Ⅴ类、劣Ⅴ类;国家“水十条”考核的34个断面中,优Ⅲ类比例82.35%,同比提升14.7个百分点;137个省考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为89.8%,同比提升6.7个百分点。各自来水厂供水水质全部满足或优于国家标准,未发生大面积湖泛,太湖连续第十年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两个确保”目标。
经考核,2017年度太湖流域5个设区市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所签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京市考核结果为“优秀”,镇江市考核结果为“良好”。同时,按照三级考核体系要求,流域5个设区市分别对所辖县(市、区)太湖治理工作也开展了年度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去年,治太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流域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2017年,太湖湖体总磷浓度同比升高,距离国家总体方案2020年考核目标还存在差距;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还有9条河流的1~3个指标未达到2017年度控制要求;受高温少雨天气影响,蓝藻发生强度出现反弹,应急防控工作经受严峻考验。二是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相对滞后。目标责任书中还有少数项目未完全达到年度建设目标要求。部分地区存在“重建轻管”现象,一些治污设施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转,有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三是部分工作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目前,流域产业结构依然偏重,重点行业整治还需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尚未实施,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负荷有待提高,一些老旧集镇区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对于省级以上督导或约谈通报问题,个别地方整改工作还需加大力度。上述具体问题,省太湖办已向有关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