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江苏要闻 > 正文

农村道路应实行 “路长制”管理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1-30 06:58:00
我给报告划重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农村交通事故已成为影响农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盐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巧全说。他举例说,去年农村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56.5%,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8.8%。

  我给报告划重点

  中国江苏网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

  “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农村交通事故已成为影响农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省人大代表,盐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巧全说。他举例说,去年农村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56.5%,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8.8%。“建议参照近年来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坚持善治理念,用系统化思维推进城乡交通治理一体化,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安全。”

  对农村“村村通”公路改造,王巧全建议实施农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级管理体系,以管控交通安全为最终目标,严格落实农村道路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四同时”工作规范,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格局,把农村道路建成老百姓的幸福路。在国、省道主要道口和重点集镇设置“严管路口”、礼让斑马线等措施,严控交通违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文明交通水平。建强农村基层交警中队,逐步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管理,实行“一路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强化安全管控,避免“漏管失控”。

  省人大代表、响水县南河镇上王村党总支书记徐正军对此也颇有感触。他告诉记者,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用大型机械增多,路面破损严重,配套安全设施落后等等导致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他建议,加大农村道路管护和投入力度,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及广大群众修路、养路、管路的积极性。县级财政要把农村道路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弥补农村道路管护资金缺口。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松筠

标签:农村;路长制;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事故;省人大代表;王巧全;管控

责任编辑:孟涛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