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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导意见出台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李睿哲   2017-12-07 21:21:00

  我省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导意见出台——

  企业分四等,实施差别化政策

 

  中国江苏网讯 在国内经济环境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耕传统制造行业、工业企业谋求转型发展的时代节点,如何引领一方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收益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江苏置身国内前沿,用行动交出首份答卷。

  12月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问世。这份倒排未来三年我省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期的行动指南,为进一步激发全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再添实码。

  高起点引领,建立总抓手应对时代需要

  在经济转型率先遇到传统工业企业生产模式带来的阻力面前,建立怎样机制措施,既决定着区域内工业企业能否挺过转型发展的难关,赶上提质增效的时代班列,也决定了一方工业环境对外部绿色产业的吸引程度。“《意见》在我省工业发展关键时期发布,目的是为形成统一推进相关工作的总抓手”,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表示,“在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各地协同发力,推进工作还需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出必要指导。”

  让蕴含绿色发展理念的综合评价工作站上全省统筹的出发点,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凝聚发力的局面,是《意见》发布的重要立意。《意见》指出,下阶段要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发展需要,在省内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三级评价,旨在凸显重视程度的同时放大评价机制在工业企业转型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周毅彪告诉记者,“建立的三级评价机制,能使我省更系统、及时地把握未来工业发展状况、特点、问题,以及导向。”据了解,就各级评价的分工而言,省市两级评价将根据县为主体开展评价的结论,综合考量行业、区域发展的各项需要,深入评估,从宏观层面对行业企业转型发展加以指导。

  高起点引领我省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另一边,对应着中央提出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国的要求和省内工业企业转型发展下的诉求。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江苏制造版图上芸芸汇聚了8个大类、39个中类和259个小类共计45万家左右的工业企业,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就有4.8万家。2016年,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达到3.54万亿元,继2010年来连续7年保持全国第一,总量占全国11%以上。体量庞大的工业企业基础,令我省工业转型发展更需依托全局谋划与系统指南,以求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这正是《意见》应运而生的背景基础”,王志忠坦言。

  高标准要求,明确主要任务理清推进思路

  倒排工期,是《意见》对下一步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提出的一项硬性指标。这份担负全省工业企业转型提质增效的工作任务要求,2017年底,省内各设区市全面启动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的相关工作;2018年底,完成对全省所有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数据信息归集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全部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全覆盖。

  在这份时间表上,“合理制定评价指标及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系统平台”、“推动评价结果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政策”和“明确评价数据来源”被列为下阶段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推进综合评价的开展与落实理清了行动思路。

  其中,“合理制定评价指标及标准”明确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主要囊括的评价指标。并指出,各地可在省级统筹主要指标和算法下,自行确定各项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依据评分结果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政策”则要求各地对于综合评价结果,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政策。把评价结果作为地方产业政策引导、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监督的重要依据,重点围绕运用差别化用能和水资源、水价政策及交费方式,用地保障、信贷政策、财税政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管理等方面,制定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资源配置政策与操作细则,着力促使要素资源实现合理、优质、高效配置。

  “对于原则上一年一次的综合评价,在省里对评价主要指标和基本算法做出统一下,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考评,这样更有利于精准把握各地工业企业发展现状,激发省内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活力。”王志忠表示。

  多举措并行,保障助推综合评价工作落地生根

  在行动思路与主要任务明晰后,如何保障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落地生根?

  《意见》指出,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在省、市、县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开展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政府集体负责综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谁主管、谁归集,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和归集管理;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制定专项考核工作办法,统筹协调解决困难与问题,同时对工作不力、影响实施进度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评价工作。

  除此以外,据了解,全省自上而下各相关单位也将在更大程度上联动协调,形成助推合力。

  “为保障综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接下来电力系统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做好电力与数据支撑,加强企业电力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确保企业数据安全、准确、及时;其次贯彻执行好差别电价政策,对环保‘红黑榜’企业、能耗超标企业保持财政高压;此外,也要做好企业能效服务,持续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于咨询等工作”,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作锋介绍。

  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陆继根向记者表示,下一步环保厅将指导各地环保部门结合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制定并公布省内重点排污企业名单;依托环境保护税征收机制,督促排污企业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申报;同时,根据《意见》要求,评价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数据并参与指导各地制定差别化的排污权交易等评价政策。此外,未来环保厅还将探索把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到已推行实施的环保信用评价中,强化对工业企业排污约束。

  可以预见,我省推动工业企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巨幕开启,将对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注入全新动力,加快省内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步伐。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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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