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法院突出重点严惩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中国江苏网12月5日讯(记者 王晓红)紧盯民生保障领域,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12月4日上午,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作为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有关情况,并介绍相关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在加大重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严厉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法院审结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89件,生效判决人数899人,涉案金额9.5亿余元,判处财产刑1.9亿余元,判决挽回经济损失2.18亿余元。
从全省法院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多个领域,涵盖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涉案犯罪数额大,造成损失严重。主要集中在受贿罪和贪污罪,共占比64.3%,其中贪污受贿犯罪涉案金额案平均为53.2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涉案金额案平均为345万元,渎职犯罪造成损失金额案平均为353.4万元。
周继业介绍,针对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多发态势,全省各级法院始终把依法从严打击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取得实效。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法院审结的该类案件在全省法院职务犯罪案件中占比近三分之一。
全省法院严格执行刑法和“两高”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从严惩处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全省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生效判决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51人。突出数额之外其他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对具有“索贿”等从重情节的犯罪依法予以严惩,并及时制定我省贪污贿赂犯罪量刑细化参考标准。2013年以来,省法院已连续五年向省委报送职务犯罪审判年度报告,及时总结全省职务犯罪案件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并就重大职务犯罪、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进行重点分析,找准滋生腐败问题的根源,为党委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