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破难题 改革创新添动力
中国江苏网10月16日讯 今年10月17日是第四个“全国扶贫日”。三年前,宿迁市被列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三年来,宿迁市的扶贫改革工作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取得了哪些突破和成效?记者近日到省和宿迁市扶贫办进行采访调查。
宿迁是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也是我省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省扶贫办负责人赵旻介绍,我省2015年底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之后,扶贫工作进入“缓解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新的重要阶段。国务院扶贫办明确要求,希望江苏率先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上为全国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省委、省政府对宿迁扶贫改革试验寄予厚望。省委书记李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长吴政隆一上任就去宿迁现场调研指导,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把宿迁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自己推进改革创新的联系点。省里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宿迁市推进扶贫改革试验的意见》,为宿迁扶贫改革试验指明方向,从开展创新精准扶贫体制机制试验、创新缓解相对贫困有关政策和制度试验、创新城乡统筹减贫机制试验三个方面明确14项重点任务,要求宿迁力争通过4年左右的努力,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扶贫改革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课题,省扶贫办始终把宿迁的扶贫改革试验挂在心上、盯在眼里、抓在手上,从方案设计、路径规划、政策建议到推进落实、监督检查、总结提炼,都积极参与并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期望通过宿迁的一系列改革创新探索,为全省面上推进扶贫工作改革创新和转型提升寻求有益经验。
通过菜单扶贫、就近就地就业扶贫、电商扶贫、股权扶贫、金融扶贫、保险扶贫等多种方式,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做到受益全面覆盖。通过电商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先后形成“一村一品一店”“支部+电商”“服务商+低收入农户”“园区+孵化”“产业链+低收入农户”等电商扶贫模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开展网上创业、参与线下加工。全市共有1600位低收入农户成为网商“店主”,5.1万低收入人口直接参与网络经济,实现增收1.9亿元。
通过建立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建立“全程式”低收入农户子女扶贫助学制度,建立贫困残疾人照护体系,探索减少相对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对低收入农户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补偿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平均总补偿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达95%以上。去年10月制度实施以来,共惠及低收入农户5100多人次,累计减少医疗支出近2000万元。
通过开展生态经济示范镇试点,开展生态旅游扶贫,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转让使用试点,开展“一社一群一中心”试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改革探索,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衡。经省市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批准宿迁市自2016年3月正式开展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转让使用试点工作,去年以来新增农用地1.64万亩、耕地1.6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节余指标已在省域内转让7期8347亩。
通过建强一线“指挥部”、深化“挂村包户”、强化工作“推进器”、落实阳光监管、用好考核指挥棒等举措,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扶贫强大合力。全市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挂村包户”脱贫责任制,6.8万名干部职工与扶贫开发人口深入结对,明确“全员参与、全程帮扶、全责落实”的“三全”工作要求和“送岗位、送医疗、送项目”的“三送”工作方法。去年以来,省市县帮扶单位和责任人共计投入帮扶资金3.89亿元,其中干部职工个人出资近8000万元。
宿迁市扶贫办负责人杨彩林介绍说,下一步,宿迁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抓好“两个一批”,即创新突破一批,探索开展慢性病、因灾保险扶贫、养老扶贫等机制创新,建立扶贫帮困申报制,开展有劳动能力困难群体专项激励试点、金融扶贫、扶贫等涉农经营性资产确权登记试点;深化完善一批,土地“增减挂”、电商扶贫、发展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大病补充保险制度、扶贫助学、残疾人照护体系、“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等。
省扶贫办将在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继续努力组织协调省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同宿迁市确保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探索取得更有突破性、引领性的重要成果。 本报记者 邹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