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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全覆盖 让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不跑腿少垫资”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2017-08-31 06:55:00
本报讯(记者黄红芳)安徽滁州居民范荣因为恶性肿瘤来江苏省肿瘤医院看病,住院一周总共花费14082.14元。8月30日办理出院手续时,他用老家的城镇居民医保卡结算,医保基金报销10825.1元,个人支付现金3257.04元。“以前来南京看病,先在老家办理转院手续,看完病再把发票拿回家报销,如果手续不全还要来回跑,现在出院时就能直接刷卡报销,方便多了。”范荣说。

  中国江苏网8月31日讯(记者 黄红芳)安徽滁州居民范荣因为恶性肿瘤来江苏省肿瘤医院看病,住院一周总共花费14082.14元。8月30日办理出院手续时,他用老家的城镇居民医保卡结算,医保基金报销10825.1元,个人支付现金3257.04元。“以前来南京看病,先在老家办理转院手续,看完病再把发票拿回家报销,如果手续不全还要来回跑,现在出院时就能直接刷卡报销,方便多了。”范荣说。

  记者昨日从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8月25日,我省13个设区市均成功将包括原新农合人员在内的城乡居民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至此,全省已实现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

  目前全省累计在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完成备案人数达4.6万,其中居民医保人员(含原新农合人员)备案1090人,在线备案人员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医保中心副主任张蔚介绍,去年我省发生异地就医413.46万人次,其中省内297.21万人次、跨省116.25万人次。为让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不跑腿、少垫资”,作为国家首批直接结算省份,我省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去年底与各市签订责任状,要求今年全面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人员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打通后,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国内异地就医的障碍也就消除了。

  截至目前,国内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有6000多家,其中我省有267家。我省参保人员赴外省直接结算99人次,费用金额324.23万元,外省参保人员在我省直接结算458人次,费用金额1198.65万元。

  附: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指南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二、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长期驻外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②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1家就诊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四、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时医疗费用怎么结算?

  1.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的,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2.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因突发疾病在非备案地或备案地未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五、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就医有什么规定?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或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刷卡直接结算或报销。

  2.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

  3.目前,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零售药店暂不能结算。

  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享受什么待遇?

  1.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2.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七、参保人需变更有关信息时,怎么办?

  1.长期驻外人员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居住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变更并备案新的医疗机构。

  八、我省省内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有哪些?

  目前,江苏省内所有市、县、区都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共计1199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38家,二级医疗机构267家,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794家。

  (具体名录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进行查询。官网地址:www.jshrss.gov.cn)

标签:就医;异地;人员;结算;参保;医疗;直接;机构;医保;办理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