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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下半年价改路线图 多领域改革将密集“上路”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实习生 尤怡丹 记者 吉 强   2017-07-23 08:54:00

  记者从21日召开的全省价格系统研讨交流会上获悉,为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篇文章做好,下半年,涉及天然气价格、农业水价、电价、医疗服务价格和交通运输价格等领域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将密集“上路”。

  两部制电价,将电价分成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前者以客户用电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来计算基本电费,后者以客户实际使用电量为单位来计算电度电费。根据国家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相关要求,我省将出台315千伏安及以上商业用户自愿选择两部制电价的相关政策。省物价局工价处处长吴爱琴表示,让商业用户根据自身用电实际情况灵活自愿地选择执行大工业的两部制电价还是单一制电价,可减轻他们的用能负担。

  “这项政策将引导商业用户使用低谷电。”吴爱琴说,初步估计将惠及全省宾馆饭店、物流、商场等行业的几千商业用户,预计今年8月份两部制用电相关政策将发文实施。

  据省物价局医价处处长谷明露介绍,单病种收付费指导意见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目前正在积极调研中。前者将根据各个地方的常见病设立,其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临床路径要明确,二是技术要成熟。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将指导各地建立规范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模式。

  目前我省部分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及率已较高,服务方向基本在小病、慢性病方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是好的,关键问题是怎样提高服务的质量,让老百姓方便、满意。”谷明露说,签约服务的主要落点在基层,各市县情况不同,模式不同,省里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服务内容非常广泛,像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是必须免费的,但有些服务内容是要收费的。

  另据了解,为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区别制定民办教育差别化收费政策,我省将出台幼儿园收费、培训收费管理办法。6月27日,《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开始通过省物价局网站征求公众意见,预计今年9月初开始执行。

  《管理办法》明确,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四项费用。对不同性质的幼儿园,《管理办法》出台了严格的价格政策。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刘璐表示,根据《民办教育修订法》的要求,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民办学校,要放开市场,由社会自主定价,对非普惠制民办幼儿园将采取进一步宽松的政策,其自主定价权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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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