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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大警示公证当事人失信行为
2017-06-30 09: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许建彤 施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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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30日讯(特约记者 许建彤 记者 施为飞)近日,南京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我市公证行业贯彻实施〈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把公证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证件或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等六大类行为分别确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三个级别,失信人报送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黑名单。

  2015年初,省公证协会启用全省公证办证“黑名单”信息系统,将全省104个公证机构日常执业过程中发现并收集的公证当事人使用虚假材料、隐瞒客观事实、冒用虚假身份骗取公证书的失信行为信息,即时发送各公证机构共享,并为全省各征信机构提供数据接口,全面实现了公证失信当事人信息的及时采集和联网预警。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完成公证当事人失信记录数据收集1953人,涉及失信事项376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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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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