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微创业贷”已发放251亿!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
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活跃,小微企业在江苏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就业增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15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主动作为,针对全省广大小微企业存在的轻资产、有业务、无抵押、缺资金等实际情况,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新思路。
江苏“小微创业贷”
瞄准“两无四有”
2015年6月,省财政厅联合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立足发挥政府和金融机构资源优势,创新开展以“两无四有”为审贷标准的“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简称“小微创业贷”)。
江苏“小微创业贷”旨在服务于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省财政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作为增信手段,合作银行按照一定放大倍数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解决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两无四有”审贷标准指的是?
● 无抵押
● 无担保
● 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
● 有稳定的现金流
●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
● 有正常的纳税记录
江苏“小微创业贷”优势特色在哪里?
●受众广:符合“四有”要求的客户。
●效率高:贷款资料齐全情况下,从申报到发放不超过7个工作日。
●成本低:融资综合成本不高于6%。
江苏“小微创业贷”
实现全省市县全覆盖
江苏“小微创业贷”第一期试点范围包括南京、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5个试点的设区市。截至2017年3月末,5个试点地区已累计发放贷款202.4亿元,户均贷款368万元,支持了5495户(次)小微企业获得低门槛、低成本贷款支持。平均执行费率5.31%,远低于市场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水平,深受“双创型”小微企业的欢迎。在2016年国务院组织的第三次全国大督查中,“小微创业贷”工作被国务院督查组推荐为典型经验。
2016年省财政厅扩大了试点范围,在苏州等其余8个设区市开展“小微创业贷”第二期,进一步扩大基金盘子,再筹集10亿元的融资基金,增加100亿元的贷款规模,实施“小微创业贷”全省市县全覆盖。第二期业务于2016年7月成功落地,各地财政、工行积极组织了推广和宣传工作。截至2017年3月末,第二期8个地区已经给1418户企业投放“小微创业贷”48.4亿元。目前,两期“小微创业贷”累计发放贷款规模已达250.8亿元。
为了让更多小微企业知晓江苏“小微创业贷”并从中受惠,财政君为大家整理了“小微创业贷”的办理流程。请看↓↓↓
一、支持对象
“小微创业贷”支持领域紧紧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支持各类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中的小微企业,包括生产、加工、服务、贸易企业。
优先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的扶持。
二、产品要素
1、融资金额:以法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在6%以内(在合作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同比例调整),不再收取任何担保费和融资手续费。
4、担保方式:“两无”:无抵押、无担保;以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提供增信,若贷款主体是企业法人的,需法人代表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此外,经工行审核认定,可追加其他合法有效担保。
三、申请条件
1、 具备申请办理工商银行信贷业务的基本条件;
2、 借款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3、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并办理年检手续;
4、 在工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5、 贷款要求的其他条件,如纳税证明、合同订单、水电费记录等。
四、办理流程
1、企业入库:拟入库企业可通过其所在园区、市场、商会等管理部门向工行或区级财政部门推荐,或直接与工行分支机构联系申请入库。
2、贷款申请:入库企业向工行分支机构提交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由工行分支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贷款审批:工行分支机构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按照内部管理的相关要求发起贷款申请流程,并完成贷款审批。
4、贷款发放:贷款审批后,在满足放款前提条件下,由工行分支机构为企业发放“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
五、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
2、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主要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人行征信查询授权书;
5、近两年和即期财务报表,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6、拟采用抵(质)担保方式作为增信的,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7、工行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