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对不称职干部推行“待岗诊治” 16种情形纳入其中
中国江苏网4月26日讯 24日,靖江市率先制定出台《干部待岗培训暂行办法》,对能力不足、工作不力、行为不当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为期1个月的待岗培训,并视情作出组织调整,以促使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展其能尽其职。
靖江市坚持以能力责任为标准,对干部不胜任或不适宜现岗位工作、尚未达到辞退或解聘条件的16种情形进行分类细化,使待岗情形更完整清晰,更便于把握、易于操作。其中,对在年度考核、实绩考评或能力责任研判中被评定为不良等次的,归类为“考核待岗”;对因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行为失范等被问责或被认定为“蜗牛奖”的,归类为“责令待岗”;对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面临急难险重任务旁观退缩、工作纪律松弛、未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8种被检查投诉举报查实的,归类为“被诉待岗”。该市细化待岗培训对象认定流程,按照“考察组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党组织提出待岗建议、组织作出待岗决定、与待岗培训对象个别谈话、履行相关手续”等5个步骤,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程序把关,让干部“待”得合理合规、“待”得心服口服。在考察核实时,注重听取多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其本人陈述意见,在组织作出待岗决定后,干部本人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复核申请,由组织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作出答复。
待岗培训只是手段,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用人机制,进一步提振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精气神才是目的。靖江市坚持心理疏导和教育提升相结合,通过与待岗培训干部谈心谈话,指出弱项短板,明确努力方向,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基层体验以及党性分析等方式,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作风养成。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相结合,规定待岗培训干部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留岗,对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给予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该市还明确,重新上岗工作后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仍可适时提拔重用,最大限度激发干部队伍正能量。
通讯员 卢建 陈秋棣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介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