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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万多条河道将全部落实“河长”

市级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2018年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河道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薛马义   2017-04-19 09:58:00

  4月17日,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出台《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实施方案》。记者获悉,根据该方案,苏州市级的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到2018年,在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河道;到2020年,在苏州乡镇一级,消除黑臭河道,全面还原东方水城胜景,引领水秀江南风貌。

  苏州境内河湖众多,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42.5%,50亩以上的湖泊384个,各类河道2万多条。根据该方案,到2020年,苏州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水治理体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格局初步确立。

  苏州市水利(水务)局局长王国荣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此前河长制相比,苏州此次的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实施方案,将覆盖全市所有河道、湖泊,建立市、市(县)、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河长体系,市级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34条(座)流域性、区域性骨干河道、清水通道和跨界市管湖泊分别由18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

  据悉,苏州将在市级层面成立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领导小组,设置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全市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与此同时,将实施一河一策、一事一办,每名市级河长安排一名河道主官协助河长工作,使“有事找河长”成为治水新名词。力争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3.26亿立方米以内,全市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70.3%,城市、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2%、8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在采访中,记者获悉,早在今年4月1日,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经批复同意苏州市水利局增设河长制改革处。河长制改革处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组织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负责河湖生态监测,组织河湖健康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湖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交办、督办各级河长确定的事项。

  本报记者 薛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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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