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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规范突发 环境事件评估工作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刘浏   2017-04-07 11:29:00

  中国江苏网4月7日讯(记者 刘浏)近日,省环保厅出台了《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规程》,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推动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赔偿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保障社会公众环境权益,新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规程》对全省环评机构进行规范,加强环评机构的市场监督管理,并将对这些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等级分为:守信、一般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四个。当年所有环评文件日常考核成绩均达到70分及以上,未发生质量差、不履约等失信行为,省级及以上评估机构组织的技术复核中无差错,连续两年有业绩,且有年度考核优秀、获得表彰等行为,评定为“守信”。省环保厅每年6月底前,在江苏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上向公众发布报批项目的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级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若评定为失信,将限期整改6~12个月,不得承接江苏省域内环境影响评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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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