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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重拳打击海洋与渔业犯罪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2017-04-07 07:08:00
本报讯记者5日获悉,为形成对海洋与渔业涉嫌犯罪行为的执法合力,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总队程建新总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打击涉嫌破坏海洋与渔业及生态等犯罪行为迫切需要‘两法衔接’。

  中国江苏网4月7日讯 记者5日获悉,为形成对海洋与渔业涉嫌犯罪行为的执法合力,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总队程建新总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打击涉嫌破坏海洋与渔业及生态等犯罪行为迫切需要‘两法衔接’。以往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大多以罚代刑,对犯罪行为缺乏震慑,对案件是否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一些部门不清楚也缺乏标准,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作了明确。” 《意见》明确公安机关对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及时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有管辖权的,应及时立案侦查。

  《意见》还细化了衔接程序。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办理移送手续。公安机关对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自接受案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应自接受案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自受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丁蔚文)

标签:重拳;海洋;犯罪;渔业;机关;案件;执法;公安;行政;涉嫌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