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省18条新政出台
中国江苏网4月7日讯 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最高支持500万元、对省发明专利人奖获得者给予10万元奖励、新增4个左右本科高校知识产权学院……6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进行解读,18条政策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其中有20余项为首次提出或明确的实招、硬招、新招,具有较高含金量。
“江苏是知识产权产出总量最多的省份,累计专利申请量在全国率先突破100万件、200万件、300万件,年度申请量和授权量等主要发展指标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有力支撑了区域创新能力‘八连冠’。但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日益凸显,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成为当务之急。”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说,此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是江苏推进“两聚一高”的具体行动,旨在构建更加优良的创新生态系统和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江苏产品向江苏品牌转变,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转变,江苏产业由技术密集型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
《政策措施》分为6个部分,共18条,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人才和管理6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第一部分“聚焦创造”,从激发创造活力、提高产出质量、支持海外布局3个方面,提出鼓励高质量创造的政策措施,首次提出培育知识产权大户、实施“清零计划”,首次明确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最高支持500万元,对国家和省专利奖、企业申请注册海外知识产权也分别予以经费奖励。第二部分“聚焦运用”,从培育优势企业、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运营、强化金融服务4个方面,提出促进高效益运用的政策措施,首次明确知识产权强企的支持方式、企业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知识产权费用类别,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补偿方式。第五部分“聚焦人才”,从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壮大人才队伍、强化教育培训3个方面,提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政策措施,首次提出新增4个左右本科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基地、实现重点群体知识产权培训全覆盖的政策目标,首次明确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享受“双创人才”引进政策等。
王志忠表示,《政策措施》定位高、内容实、亮点多、操作性强,其特色亮点可概括为“一强六高四注重”。
“一强”,锁定强省目标定位。坚持把提升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作为文件起草的立足点,把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作为强省建设的主攻方向,全面梳理和重构现有政策体系,广泛借鉴成功经验,力求打造适应强省建设需要的政策高地。
“六高”,体现更高发展水平。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人才培养和管理6个关键环节,明确“高质量、高效益、高标准、高水平、高素质、高效能”的发展导向,并提出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等先进举措,通过奖励先进、降低成本、强化服务、完善机制等具体政策措施,全面促进江苏知识产权工作提质增效升级,为实现由大省向强省跨越提供保障。
“四注重”,在政策设计上力求科学合理、便于执行。特别注重服务企业,突出企业在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在鼓励创造、促进运用、加强保护、提供服务、培养人才、强化管理等6大方面提出实实在在的举措,集中力量为企业搭平台、聚资源、送服务,着力培育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时,为夯实责任,注重落实,每个条款后面都列出责任部门名单,包括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近年来,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备受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我国经济贸易和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提出新的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说,江苏作为知识产权大省,在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探索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2010年4月,苏州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统一管理专利和版权行政事务。借鉴苏州经验,2015年,常熟、海安作为我省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将整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职能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率先完成专利、商标、版权行政管理职能的整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政策措施》将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近期国家将出台改革试点的区域,确定试点地方名单,江苏具备试点的基础条件。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