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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地!江苏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两证合一”

来源:交汇点   2017-04-01 19:54:00

  交汇点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江苏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从4月1日起,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以往来华工作的外国人被分为外国专家与普通外国人,既存在职能交叉分散、管理多头、政出多门、沟通不畅等诸多障碍,也给部分外国人及用人单位带来困扰。

  按照国家外专局统一部署,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在此基础上,江苏明确,两证合一后将进一步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材料申请,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五个统一”

  ,即统一管理职能,实行权责一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具体负责实施,江苏省由省人社厅外国专家局具体负责实施江苏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统一管理政策,由省人社厅制定全省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程。统一证件名称,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卡式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实现一人一码,终身不变。统一审批流程,“两证整合”后,全省统一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建设、运行、管理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统一评价标准,分类管理。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外国高端人才,B类为符合岗位需求的外国专业人才,C类为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从事临时性、季节性、非技术性或服务性工作的外国普通人员。

  据了解,

  江苏省人社厅将把整合后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授权各设区市人社局实施。

  江苏省人社厅外国专家局负责驻宁省(部)属单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其他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业务申请。4月1日正式启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业务。全面实施后,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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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