勠力同心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全省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与主要任务,“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成全省上下共识。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就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作出决议,及时把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不仅为动员全省上下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添薪助力,也为党代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同时也是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相关顶层设计正在加紧完善。今年1月,中央办公厅下发10号文件,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张德江委员长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要求江苏在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方面带个头。江苏省委迅速跟进,讨论通过我省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雷厉风行予以呼应,今年的首个有关重大事项决议旋即出台,主题锁定当下最为重要的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
江苏人大在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一直有自觉意识,与省委打好配合战、组合拳,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近年来先后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关于“七五”普法的决议、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省沿海地区开发开放的决议等,无不扣紧工作大局,呼应社会热点,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与省党代会报告不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在法言法。这一次所作的决议,经过充分调研、听取意见、组织讨论、反复修改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后,又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进行表决,体现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决议概括阐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和“两聚一高”的核心内涵,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包括政府、“两院”以及各级人大分别提出要求。从内容上看,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导向性和号召性,体现人大决议的定位、风格和特点。
作出决议的整个决策过程,清晰呈现人大常委会与党委以及“一府两院”的关系肌理,生动解读中国政治制度体系内,党的意志如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转变为国家意志,人民群众如何依法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地方事务管理,把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决议》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省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为实现“两聚一高”的目标任务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