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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

(2017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来源:新华日报   2017-03-31 07:10:00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 54 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动员全省上下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未来五年江苏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会议提出的今后五年江苏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核心是“两聚一高”。聚力创新,引领发展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聚焦富民,让百姓过上更好生活,是民心所盼;确保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使命所系。“两聚一高”的奋斗目标,贯彻了中央精神,反映了人民意愿,切合江苏实际,是全省上下开拓奋进的行动纲领。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用省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为实现“两聚一高”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更加鲜明地确立创新和富民的发展取向和工作导向,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职能,建立和完善推进落实机制,推动“两聚一高”目标任务的实现。要优化推进“两聚一高”的规划布局。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的机遇,在更高层次上统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协调发展;继续推进沿沪宁线、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发展,加快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宁杭生态经济带规划建设;以打造扬子江城市群为重点,提升城镇协调发展水平;以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为重点,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以高速铁路网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要拓展推进“两聚一高”的思路举措。围绕创新,积极培养引进创新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高度重视本土人才、新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大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加强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推动创新的主战场,培育壮大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围绕富民,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群体通过创业致富,通过职业培训实现更加稳定更有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省定标准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如期脱贫,跟上全面小康的步伐;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上学、就医、住房、出行、养老等问题,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更高、幸福感更强;下大力气打好治气、治水、治土攻坚战,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完善推进“两聚一高”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投资等方面对创新创业活动的支持力度,聚合创新资源,降低创新成本,激发创新活力,转化创新成果。拿出更多财力投向民生领域,提供更多公平、普惠、优质的公共产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深入论证评估,增强各项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政策及时全面落地。要提升服务“两聚一高”的政务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打造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找准服务保障“两聚一高”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审判、检察职能,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在护航创新发展上体现担当。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司法职能,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针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创新活动的关键领域,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营商模式的蓬勃发展,积极主动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和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要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创新举措。积极查办、依法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加大司法执行力度,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维护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权益。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主动作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励诚实守信,保护创新创造,及时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坚决打击侵犯公民法人权益、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水平。

  全省各级人大要牢牢把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为推进“两聚一高”提供有力保障。要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两聚一高”新实践的保障和推动作用,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省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加强统筹,突出重点,优先安排与创新和富民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大力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以立法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法治环境,以立法确立富民惠民的制度安排。要根据“两聚一高”的实施部署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两聚一高”推进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依法作出决定决议,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突出“两聚一高”的重点任务实施正确有效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两聚一高”目标任务,聚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突出发展中的短板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与“一府两院”形成合力,推动“两聚一高”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在“两聚一高”新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帮助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推进“两聚一高”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广泛开展“人大代表小康行”等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以及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为代表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

  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是“两聚一高”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要积极响应省党代会的号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期江苏精神,积极投身“两聚一高”新实践,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以勤劳和智慧创造幸福生活、建设美好家园。全省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所联系服务社会群体的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万众一心推进“两聚一高”的强大力量。

  实干成就梦想,奋斗赢得未来。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共创江苏发展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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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