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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呼吁:加快制定《考试法》打击各类作弊行为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肖姗 刘晓   2017-03-06 10:25:00

  网上就能轻松搜到声称提供各类职业考试答案的人员;米粒大的微型耳机带到考场就能接收答案;作弊团伙形成利益链条帮助考生作弊……各类舞弊行为屡禁不止,法律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呼吁,尽快制定出台《考试法》,规范考试基本程序,明确法律责任追究,规范考试争议处理,保障国家考试的公平、科学与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达200多种,涵盖了教育、司法、人事、卫生等多个领域,每年参考人数超过3000万人。然而,我国考试立法至今仍是空白,一些考试的设定依据来源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有的考试还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尽管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考试作弊罪入刑,不过,只是将作弊的“组织者”、“帮助者”和“替考者”作为刑罚对象,而没有对考试作弊者和购买泄题题目者作出具体规定。

  “应推动出台《考试法》,确立国家考试类别,规范考试的设置和实施,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类考试实施办法,加快构建一套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考试法律体系。”沈健提出,要规范考试基本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国家考试各法律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考试机构、考生、监考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等。对考试制度的制定、考试形式的选择、考试内容的确定、考试安全的保障、考试作弊的惩处、考试结果的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危害国家考试秩序的法律责任构成和形式,以及不同主体危害国家考试秩序的法律责任,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或行政责任,并对国家考试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予以规范。

  考生对试题及考分有疑问怎么办?沈健认为,应明确赋予考生及其他与考试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员,针对报考资格和条件的设置、考试程序和时间地点、试题命制和评分结果等方面提出质疑的权利,并有权通过法定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审查。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肖姗刘晓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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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