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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出68项措施惩戒“老赖”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01 08:54:00
江苏推出68项措施惩戒“老赖” 买房产受限制,当高管要免职

  中国江苏网3月1日讯 昨天,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加快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情况。据悉,省信用办、高级人民法院、环保厅、财政厅、公安厅、住建厅等55个部门通力合作,推出针对“老赖”的68项惩戒措施。该《意见》是目前我省联合奖惩方面规格最高、涉及部门最多、涵盖领域最广、惩戒措施最全的制度性文件,将让“老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老赖”想当高管考公职?限!

  不久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昨天,省政府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发布。

  据介绍,与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相呼应,《意见》约束“老赖”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优惠性补贴、法定代表人任职、公务员人员招录等30多个重点领域。

  《意见》明确,限制“老赖”担任重要职务,如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法人、高管,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如果已经担任相关职务,则需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免去或者予以变更。

  另外,针对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将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一旦被法院纳入“老赖”名单,则失信情况将作为其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省政府副秘书长夏心旻介绍说,以往对于失信者的惩戒是由单个部门在单一领域进行的,(下转A5版)

  (上接A1版)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这些“老赖”的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都将被公布出来。

  贷款、旅游、买房、住高档宾馆?控!

  上周二,一名“老赖”找到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唐修荣法官处,申请将自己从“黑名单”中删除。原来,该“老赖”去年12月因欠下6万多元货款未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差买不了机票、高铁票,只能坐动车二等座,这让他充分感受到了“失信”的代价。在“黑名单”上榜一个月后,考虑到自己的生活和未来信誉问题,他在今年年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全额归还了欠款,并在上周二赶到法院,请求从黑名单上“除名”。

  此前,限制“老赖”高消费的措施已经展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此次发文中,对限制哪些人、限制哪些高消费行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在被限制名单中,除了“老赖”自然人外,相关“老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均被纳入限制名单。

  而限制的内容,则涵盖交通、旅行、教育等生活方方面面。根据文件规定,“老赖”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不得入住四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住宿场所;无法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同时也被限制购买、取得和开发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另外,还限制“老赖”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拒执情节严重者,抓!

  2月24日凌晨4点,六合区人民法院展开新一轮执行风暴行动,共计出动警车4辆、囚车2辆,对躲藏的“老赖”展开全面搜寻。当天的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其中有1人当场履行了全部款项,5人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1人因拒不履行被采取拘留措施。

  2月24日晚,高淳区人民法院打响“春雷利剑”执行风暴行动第一战,执行法官、法警、辅警等27人分5组出发,奔赴淳溪、古柏等街镇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相关部门将加强刑事惩戒力度,协助控制、查封、扣押相关车辆。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

  上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7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点》,其中针对构成“拒执罪”的“老赖”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拒执罪”是指“老赖”对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法院将主动与公安、检察和刑事审判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对拒执罪的认定标准,对凡是符合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的案件一律依法移送追责。

  本报记者 张源源

标签:老赖;限制;惩戒;措施;失信;执行;部门;被执行人;相关;68项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