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昨发布严重妨碍诉讼秩序典型案例 冲击法庭、无理取闹被拘7天
冲击法庭、殴打法警;辱骂、威胁执行法官……昨日是“226江苏法官权益保障日”,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发布一批近期发生在江苏法院的严重妨碍诉讼秩序、侵害法官权益行为的典型案例,提醒当事人损害司法权威将依法受到惩处。
冲击法庭、殴打法警,当事人无理取闹被拘
2017年1月4日下午,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崔某林合同诈骗罪案,崔某林作法庭最后陈述后,请求复印手中的材料,并交给其妻子一份,审判长告知被告人需对材料审核后,依照规定确定是否转交,崔某林随即心生不满,在法庭上大声喊叫。审判长宣布休庭后,法警立即将崔某林带离审判区域。坐在旁听席上的其家属情绪激动,大声喊叫,未经法庭许可,多人冲进审判区。
为确保对在押被告人的控制,防止抢夺被告人等意外情况的发生,法警果断将被告人带至押解警车并上锁,同时将法庭隔离门关闭。旁听人员强行冲开法庭隔离门,并对堵门的法警进行殴打,其他法警随后赶来,依法制止,并将带头冲击法庭的崔某灿予以控制。
崇川区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并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崔某灿予以司法拘留7日。崔某灿向法院递交检讨书承认错误,并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辱骂、威胁执行法官,当事人被拘留罚款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张某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赵某某(张某品嫂嫂)自愿为张某品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限到期后,张某品仍未能按期履行义务。2016年12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赵某某传唤至法院要求其督促张某品履行义务。当日下午2时许,赵某某丈夫张某勇多次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进行辱骂并威胁要“弄死”法官,法官经耐心释明却劝阻无效,后又试图通过赵某某做其丈夫工作让其主动认识错误但一直未果。
江苏宿豫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并经履行法定程序,对辱骂、威胁执行法官的张某勇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张某勇依法缴纳了罚款,向法院递交检讨书承认错误,并表示认识到自身言行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