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2月8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蒋定之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靠全体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顺利完成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坚决贯彻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省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省委指示要求做好人大工作。加强常委会党组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围绕全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去年以来,省委着眼江苏长远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常委会按照省委决策部署,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江苏处在“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的交汇点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面临重大机遇。根据省委推进我省沿海地区发展的重大部署,常委会及时组织力量赴沿海三市6个县区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我省沿海开发开放的9条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省沿海地区开发开放的决议,把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为新一轮沿海地区发展助威添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根据省委指示精神,常委会组织6个调研组,深入全省各市和部分县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发展环境专项督查,向省委提交了专题报告,在充分肯定改革成效的同时,指出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够到位、审批过程“一长四多”依然突出等6个方面问题,并提出积极建议,得到了省委充分肯定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后,常委会又就此专题听取工作报告,并开展联组审议,凝聚改革合力,同心同德推动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人大领域改革。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委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常委会结合我省实际,精心谋划、扎实组织实施人大领域改革。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协助省委起草相关实施意见,完善党委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服务,帮助其提高立法能力,新获得授权的9个设区的市去年均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去年上半年,在省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赴全省各地,就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贯彻情况进行督查,县乡人大在完善履职机制、班子主要负责人专职配备、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是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常委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相关制度,提请省委批转《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增强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约束力和实效。
二、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基础和前提。一年来,常委会从全省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出发,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全年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5件,批准设区的市报审法规35件,进行立法调研18件。
健全经济领域立法。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更好地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常委会制定价格条例,对经营者价格行为和政府定价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重新制定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常委会对我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进行修订,实行公益性和经营性分类管理,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常委会制定了我国首部规范和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始终是常委会的工作重点,继2015年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后,去年又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这两部法规,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美丽江苏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完善社会领域立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键在依法治理。针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常委会专门就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进行立法,强化了对违法生产经营、监管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这部法规的出台,使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及时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有序落地。针对医患纠纷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常委会启动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立法,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司法鉴定与当事人权益息息相关,为保证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制定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公共安全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在安全生产条例、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常委会要求政府和有关方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预防在先、综合治理,严守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未来,常委会牵头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起草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构筑防护网。此外,还制定了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了法治建设。
推进民主法治领域立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常委会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履职机制和工作程序,作出乡镇人代会“一年两会”制、乡镇人大主席团“季会制”等制度安排,提升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为了保证人大代表民主选举和履职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进行,对我省各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和实施代表法办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完善了代表联系群众和履职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常委会重新制定了我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依法推进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着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能。常委会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年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8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2次专题询问,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4次执法检查,对6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认真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根据省政府建议,及时调整省级预算,依法确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常委会针对江苏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中的制约因素,对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成果转化市场服务体系,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和企业家两个积极性,使科技成果更多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展旅游业是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常委会对出入境旅游工作开展审议,推动有关方面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旅游产品和业态创新,努力建设旅游强省。
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要求有关部门规范基金支出和投资运营,促进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围绕食品安全问题,常委会组织力量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审议和专题询问,要求政府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过程、全方位保障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常委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就加强和改进消费维权工作认真负责提出意见和建议。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常委会联合市县人大,就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重视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安居乐业的问题,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在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审议中,要求各级政府重视完善体育公共设施,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健身需求,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着眼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的短板。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首次听取和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要求政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会同市县人大,先后对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各地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沿太湖地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污染源治理和防控,促进太湖流域水质持续向好。
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支持各级法院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量;支持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督实效,保证刑罚执行公正高效权威。全民普法是依法治国基础工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就“七五”普法工作专门作出决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常委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对发现的不当情形及时督促纠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切实提升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水平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保障。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全年共邀请15位全国人大代表、96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01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开展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使代表在参与中更多了解常委会工作,也使常委会工作建立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之上。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制度,主任会议成员轮流下基层接待人大代表,面对面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全年接待代表123名,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省人大代表参与市县人大开展的调研、视察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网络平台等渠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本次人代会前,组织各代表小组开展集中视察调研,为代表更好地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奠定基础。
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对去年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委会审议的11件代表议案和代表提出的612件建议,常委会主动加强与各承办单位联系,跟踪督促办理工作。选择食品安全、养老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8个方面18件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加大协调力度,推动问题解决。“一府两院”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渠道,主动听取代表意见,扎实做好办理工作。目前,所有议案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85.6%。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举办讲座、通报政情、开展交流,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有序推进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全年有152位省人大代表、12个省直单位代表小组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了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代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加强工作联系指导,精心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
做好人大工作、推动人大事业与时俱进,需要全省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对市县乡人大联系指导,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努力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性协调性。每次常委会会议坚持邀请设区的市人大负责同志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尽可能与市县人大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通过举办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全省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共同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本届以来地方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地方人大工作承前启后、与时俱进。坚持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营造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的浓厚氛围。
精心组织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直接关系6000多万选民的民主权利。常委会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及时作出有关决定,协助省委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成立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周密制定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分层次培训工作人员,指导各地认真开展选民登记、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选举、代表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常委会负责同志分赴全省各地,加强现场检查与指导。县乡人大及选举机构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代表和选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和监督,保证选举风清气正,圆满完成了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打牢履职尽责根基。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央和省委召开重要会议、出台重大决策部署,都及时通过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用中央和省委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配合省委巡视组对省人大机关开展巡视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单月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双月举行形势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和常委会审议议题,举办讲座和报告会12场,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开阔眼界,了解全局,更新知识,提升履职水平。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强、富有建设性的调研成果。继续改进会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组成人员的履职责任感。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委会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认真敬业、依法履职,为提高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还依法任免省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2人次(其中,省法院、省检察院255人次),依法组织11次宪法宣誓。密切与外国省州议会友好交往,授予4位国际友好人士“江苏省荣誉公民”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两院”、市县乡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项目与改革发展的实践需求扣得还不紧,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调研和执法检查还不够深入,监督的严肃性需要不断增强;代表履职培训的针对性还不强,加强代表履职管理需要继续探索;常委会及机关履职能力与承担的任务还不完全适应等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研究存在的不足并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工作的收官之年。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多努力。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增强实效,更加注重巩固成果,更加注重承前启后,努力完成本届人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着力围绕“两聚一高”战略部署,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法治保障。按照省委要求,统筹安排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使人大履职紧贴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今年将制定和修改11件法规,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结合相关审议开展专题询问。聚力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报告,推动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监督,制定财政监督条例;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为优化我省发展环境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制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检查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保护和促进港澳同胞投资条例的实施情况,更好发挥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富民,推动发展成果更多造福人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是增加群众收入,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并就富民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对学前教育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和修改慈善条例、水域治安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社会事业加快改革发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助力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制定河道管理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保障河道通畅,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关注司法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审判机关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促进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促进检察机关构建公正高效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二、着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把发挥好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参与,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组织代表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机制,组织代表更多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审议等活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建设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进一步畅通代表与群众“全天候、全方位”联系渠道。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健全议案建议分类办理、重点督办、全程公开、科学评估机制,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组织对本届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推动承办单位更多更好解决实际问题。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制度。推动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促进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全国人大统一部署,依法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在江苏的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三、着力完善地方人大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工作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制度巩固改革创新的成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地方立法机制。对立法计划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党组及时向省委报告。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审议、表决机制,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参与,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全面落实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启动下一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确保人大立法工作有序衔接。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和效力。实行小组审议与联组审议相结合,改进专题询问工作,着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把加强执法检查放在突出位置,找准问题,查清症结,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安排。根据中央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适时作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安排,更好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权力机关的意志,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努力提升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水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根据市县乡人大换届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全省人大系统理论研究、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两聚一高”的新征程在召唤我们,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激励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