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发布2016年重点环境案件 全年立案查处9801件,罚款6.8亿元
本报讯(记者 江瑜) 昨天,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省13件重点环境违法案件。13起案件中有一件为南京市环保局查处,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去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钢铁企业、危险废物、垃圾焚烧、太湖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和饮用水源专项整治。为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厅将13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5月,群众反映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南京市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南化公司1#硫基复合肥装置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为237毫克/立方米(超标0.98倍)。7月6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南化公司立即改正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2万元。
2016年9月,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对江阴市澄东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澄东污水厂尾水超标,该厂被处罚款47.06万元。2016年8月,徐州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50立方米高炉正在生产,该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下达停产通知后,该项目仍在生产,10月9日,徐州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此外,同期公布的还有金坛市儒林顺达石灰厂环境问题,苏州市望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江苏华亨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连云港紫燕化学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洪泽泽清水务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响水华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孙积华(个人)电镀加工点环境问题,镇江市丹徒区润普生态农业园生猪饲养分场环境问题,江苏普信米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宿迁市沭阳县王中良非法炼铅加工点环境问题等案件。
201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801件,罚款金额6.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