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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
2022-08-09 08:50: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作者:胡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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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下午,《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省政府副省长陈星莺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全面规范精神卫生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必将为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许仲梓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现实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有力举措,是深入推进我省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精神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要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心理健康,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氛围;加快制定与法规相衔接的配套规定,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加强人大监督,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陈星莺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精神卫生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持续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学习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细处走;强化督查落实,持续提升全省精神卫生工作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陆永泉主持会议,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分别就学习贯彻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省政府机关有关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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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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