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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官微推介江苏人大工作
2022-08-08 16:38:00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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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大:以高质量履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江苏考察调研,亲自擘画“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的宏伟蓝图,赋予江苏“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高度重视、亲切关怀。

2021年10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高举旗帜

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方向奋勇前进

怀大局者,必谋长远而务当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要求既连接过去,又指向未来,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这次省党代会开启了江苏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新征程,为江苏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

2022年6月24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赴盐城市及阜宁县调研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相关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和立法调研,并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摄影/曹伟

2021年12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系统性谋划人大工作,创造性做好人大工作,高标准推进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形成了共识、凝聚了合力。2022年5月,江苏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这是迄今为止省委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人大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新时代江苏人大工作,意义重大深远。

至重嘱托践于行,重任千钧惟担当。202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编制出台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紧扣全省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新部署新要求,增强人大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说:“做好人大工作不能满足‘跟着走’,更要争取‘领着走’。”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主动担责尽职,发挥能动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制定修改法规90部,完成创制性立法32部,其中首创性立法12部(截至2022年7月底)。这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紧跟新时代、对标新要求,以法治方式增创江苏改革开放新优势的有力践行。

勇立潮头

以更强担当持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的决定。摄影/曹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发出倡议书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定,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听取审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法治防线。全省各级人大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不畏困难、冲锋在前,展现了非常时期的人大担当。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李小敏明确指出。近年来,江苏人大从忙起来、动起来到跑起来,加快推动经济复“苏”,以实际行动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

中小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为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修改工作,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立法协商,围绕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最大化凝聚立法共识。2022年1月1日起条例施行,为全省中小企业提振信心、激发动能保驾护航。

作为实体经济的主体,制造业是江苏“经济强”的底气。为推动制造大省迈向制造强省,2021年5月,江苏省委财经委第七次会议专题研究省领导挂钩联系优势产业链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紧跟省委步伐,随即明确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产业链,助力精准打好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2021年9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聚焦全省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提升江苏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持。

数字经济是江苏转型发展的新高地。202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助力数字经济发展作为人大工作重点议题,对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2022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江苏紧抓科技、产业创新机遇,做强做优做大转型发展新增量进一步贡献法治力量。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从督办营商环境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围绕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到首次围绕营商环境开展工作评议;从听取自贸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到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从出台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到对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开展执法检查……本届以来,江苏人大密集打出“组合拳”,以法治方式优化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动能。2022年7月底,审议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修正草案,通过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法规,以更大格局、更深层次助推江苏构建新发展格局。

久久为功

矢志不渝擦亮美丽江苏绿色“名片”

2022年7月12日至1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直单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赴盐城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摄影/施豪

夏雨后,江苏大地美出了新高度——过去不常见的江豚活跃在长江江苏段,桃花水母重现太湖,城市各处的绿地公园聚集着避暑纳凉的市民、尽情玩耍的孩子、摇着蒲扇的老人……

这样一幅“美丽江苏”画卷,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来苏视察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指引,得益于栗战书委员长两次亲率执法检查组来苏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得益于全省上下高站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标准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实践,也与江苏人大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密不可分。

本届以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规57部。连续五年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做好自查工作。每年听取审议省政府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严紧实”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绿”底色。

——助力河湖水脉从“良”到“优”。江苏是全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为守护“一汪碧水”,2020年11月审议通过水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1年4月1日与沪浙皖人大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2022年3月审议通过《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2年5月至7月对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江苏水脉更加“灵动”。

——推动昔日荒地化“芜”为“沃”。2022年上半年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突出土壤环境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预防和保护、调查和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守护良田沃土,保障群众“住得安心”“吃得放心”。

——坚持“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并举。2022年上半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江苏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为做好“下半篇文章”,7月底,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时作出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决定、制定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协同推进江苏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给出积极回应。

浓墨重彩

奋力绘就乡村振兴崭新画卷

2021年9月2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工作评议。摄影/曹伟

2022年7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执法检查组来到淮安、宿迁、扬州、南京等市,对江苏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开展检查,充分体现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性。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年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21年9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工作评议。会上,围绕打造现代农业样板、提升种业发展水平、促进富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乡风文明等问题,10名代表和委员作为评议人讲问题入木三分、不留情面,同时又提出建议,政府部门负责人回应坦率诚恳,不回避矛盾、不推卸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红脸出汗”效果。

早在201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就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组织了首场“考试”——专题询问,首次实现常委会领导提问、省政府副省长接受问询,首次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列席并提问,首次对询问后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有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江苏取得实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粮食安全是底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打出了土地、种子、粮食齐抓共管“组合拳”——督办“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修订土地管理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助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修订种子条例,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着力保障全省种业安全;出台粮食流通条例,提升粮食流通对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2022年7月底,还初审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枝叶关情

落脚民生让百姓生活更有质感

2021年1月14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省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议。摄影/曹伟

“我在一个家庭适老化改造点看到,困难残疾老人家中虽加装了淋浴器扶手,但卫生间没有热水器。”“没有明确省级体育公园任务数,导致全年建成的省级体育公园仅1个。”……这是2021年初,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围绕省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工作评议的现场一幕。自此,对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工作评议也成为常委会每年的“规定动作”。

民生发展永远在路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高水平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江苏“为全国发展探路”和走在前列,是江苏人大的应有之义。

——促进高质量就业。2022年5月1日,就业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法规专设公平就业专章,针对就业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明确制度设计。这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在省人代会上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守护江苏5000多万劳动者的“奋斗梦”。

——关注百姓健康。2020年制定中医药条例,助力健康江苏建设,守护百姓健康福祉。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检查,推动省政府启动新建江苏省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省强制医疗所项目,并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省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实施,有力促进提升全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7月底,审议医疗保障条例草案,明年初条例草案还将提交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发挥法治力量保障全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托稳“一老一小”幸福。江苏是人口大省,“一老一小”人口体量大。服务好“一老一小”是最大的民生。围绕“一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养老服务条例提上日程,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标准互认、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等制度安排,以高质量立法守护“夕阳红”。围绕“一小”,今年集中修改了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法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江苏全面有效实施。开展家庭教育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康构筑安全防线。

两年多来,全国首部省级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出台后,江苏省实现发生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围绕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国家“双减”教育政策,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出台关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决定,助力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围绕残疾人保障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社会救助方面代表建议,更好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致广大而尽精微。在江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实实在在地落地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一件件“小实事”最终汇聚成可观可感的“大民生”。

新起点再回首、新征程再出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用法治力量回答好时代课题,用心用情用力绘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应群众高品质生活期盼的美好画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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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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