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殡仪馆长截留鲜花礼炮收入 南通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9-20 14:09:00  来源:交汇点  作者:陈明  
1
听新闻

  交汇点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9月19日,南通市纪委、监委通报近年来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安市曲塘镇农村工作局农经组组长曹友根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春节前,曹友根违规收受某建筑公司所送价值2000元购物卡、收受某个体老板所送价值2000元购物卡。2018年5月,曹友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如皋市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曹剑违规截留收入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曹剑与本单位相关人员商量决定,每月截留部分鲜花、礼炮、寿毯经营收入,共计截留46800元发放给单位职工,其中曹剑实得3600元。2018年7月,曹剑受到警告处分。

  3.原海门地方税务局天补分局科员陆勋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陆勋曛先后5次在春节、中秋节前违规收受某企业董事长所送的现金共计10000元。2017年12月,陆勋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启东市高新区(近海镇)向北村党总支书记张裕玉、经济合作社副社长、民兵营长袁裕彬、会计段正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的一天,张裕玉、袁裕彬、段正辉3人违规接受向北村某工程中标人的宴请。2017年10月,张裕玉、袁裕彬、段正辉违规接受向北村某承包土地种植户的宴请。2018年,张裕玉、袁裕彬、段正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通州区兴仁供水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朱晨民、副经理王进高、总账会计朱云苏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4月,朱晨民、王进高、朱云苏共同商议,决定组织公司部分职工到扬州、无锡旅游。同年4月15日、16日,朱晨民、王进高、朱云苏等13人乘坐私家车前往扬州、无锡等旅游景点游玩,公款报支违规旅游费用12183.99元。2018年6月,朱晨民、王进高、朱云苏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戴继华、竹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卫东等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7年10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在巡察中发现,东方中学、竹行中学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8年1月,戴继华、陈卫东、东方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蒋子平、副校长顾建兵、竹行中学副校长陆春雷、沈明明6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

  南通市纪委、监委强调,以上案例表明,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依然存在,纠正“四风”问题要严查到底、不能放松。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严守纪律、令行禁止。

  交汇点记者 陈明 徐超

标签:违规;八项规定;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苗津伟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