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于英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原局长蒋根林受贿一案,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蒋根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7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根林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269.89万元。